营运车辆因使用强度大、安全风险高,报废年限有严格强制标准,2025年政策无松动,且营转非车辆需按营运车标准执行,具体分类及要求如下:
一、各类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明细
1.载客类营运车:
- 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:8年(不可延期);
-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:10年,可申请延长至12年;
-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:12年;
- 公交客运汽车:13年;
- 租赁载客汽车、大型教练载客汽车:15年;
-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:10年,可延长至15年 。
2.载货类营运车:
-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:10年(不可延期);
- 微型载货汽车:12年;
- 其他载货汽车(含半挂牵引车):15年;
- 危险品运输半挂车:10年,其他半挂车:15年 。
3.营转非车辆: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后,按对应营运车型报废年限执行,且累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 。
二、营运车辆报废关键注意事项
1.距报废年限1年内的营运车,不得变更使用性质、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;
2.营运车辆报废必须通过有资质回收企业办理,需提供营运证注销证明(如有);
3.未达年限但连续3次年检不合格,或尾气排放不达标,直接强制报废 。
小贴士:营运车辆报废补贴高于私家车,货车最高可领3万元,需在报废后30天内提交申请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